为规范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和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提升登记管理效能,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20〕92号)精神,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汕头市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和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123家,是去年同期的5倍,全市共颁发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09本,是去年同期的1.2倍。全部办理事项风险可控、安全平稳。
一、清底数,建台账。今年年初,根据2019年有关机构改革的发文情况,比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机关群团赋码的基础数据,逐一梳理事业单位应注销和机关群团赋码应调整的单位,把握好债权债务是否有承接、有无遗留问题,将应注销的事业单位和应调整的机关群团单位逐个分析、分类排序,明确“积极稳妥、分类推进”,集中力量专项开展工作。
二、勤沟通,广宣传。依托网络平台在全市广泛开展机构改革和简易注销政策解读,并在汕头机构编制网及时更新操作指南,积极宣传政策和简易注销办法,一方面,对应注销单位,定期一一跟踪,并通过电话、微信、调研等多形式互动交流,促请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对区(县)监管机构,利用系统工作群全天候保持联络,确保区(县)事业单位注销和机关群团赋码调整登记工作同步推进、上下一致。
三、减时限,优流程。坚持深入研究政策,强化机制创新。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事业单位,申报注销事项实现即时办结。对材料不齐全的,在严格把关前提下,以下情况可调整注销前置条件,推行“容缺受理、办理”机制:一是债权债务由具备承接能力单位承担的,由承接单位出具证明并由举办单位盖章同意,可由单位把握是否进行债权债务清算,直接办理注销,既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又节约了行政成本;二是新组建的事业单位申报设立登记,按程序必须先完成被整合或撤销事业单位的注销登记,但如果申报单位提交注销承诺书并由举办单位盖章确认,可先将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延时再办理相关单位的注销登记,既支持新组建单位开展工作,又能保障注销登记顺利进行;三是符合简易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在刊登拟注销公告后,办理时间由原90个工作日调整为当天办结,压缩时间,提升办事效率。
四、强督导,求实效。对于存量的待注销事业单位,逐一标明未能及时注销的原因,定期了解遗留问题解决的进度,条件已成熟的及时督促相关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为实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根据省的要求,对正常运行的事业单位签发制作电子证照,在管理系统中从另一角度建立倒逼事业单位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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